经地区商务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符合建设条件的1座加油站建设项目审批结果(见附表)予以公示,现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并就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均可来人、来电、来信向和田地区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市场体系建设科:0903—******,驻商务局纪检监察组:0903-******;联系地址:和田市阿恰东路61号,邮编:848000)
二、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的具体内容。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
三、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5月31日起至2024年6月6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