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矿采告字〔2024〕3号)
根据《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按照《和田地区和田县黑山玉矿(山料)采矿权出让公告》(和矿采告字〔2024〕3号)程序,现将拍卖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交易平台及拍卖人
(一)出让人
******资源局
住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39号
(二)交易平台
名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住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三)拍卖人
******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北路458号
二、成交时间: 2024年 8月23日
三、成交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出让结果
项目名称 |
矿种 |
地理 位置 |
矿区拐点坐标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矿区面积(平方千米) |
开采标高(米)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底价(万元) |
成交金额(万元) |
竞得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竞得人注册地址 |
备注 |
和田县黑山玉矿 |
玉石矿(山料) |
和田县 |
******.953,******.909;******.719,******.601;******.464,******.056;******.699,******.443。 |
0.693 |
3349.40-3370.80 |
5 |
193 |
200 |
******有限责任公司 |
王维强 |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京和友谊社区嘉兴路2号301室 |
|
五、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4年8月28至2024年9月11日止)。
六、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
竞得人应在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持《采矿权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为放弃,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至出让人处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七、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拍卖成交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依法准予办理采矿权登记。
出让人联系人:格亚斯丁·阿卜杜喀迪尔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交易平台联系电话:******
拍卖代理机构联系人:木合塔尔 孙丽
联系电话:******
******资源局
******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