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墙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化墙建设项目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2024-JWHJYZ-G1014
2.2建设地点:上海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详见附件《文化墙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
2.4最高投标限价:486342.25元。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计划对新建158米长、2.8米高实体围墙等进行政治文化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历史沿革、专题展陈、誓词、户外精神墙、围墙标语画面立体雕塑、立体地图广告牌等。详见工程图纸及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7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不划分标包,选取一家供应商完成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如有缺项请附情况说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5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承诺)。
3.6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保证明。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是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须注意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
①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②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需提供项目经理电子证书并由项目经理在个人签名处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有误的或证书不在有效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若项目经理为二级建造师,提供的电子证书为新版证书(具体要求根据各省市规定执行),则证书要求同一级建造师。若提供的二级建造师为老版证书,需附项目经理本人知情承诺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二)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6.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采取网上发售方式。以下材料按照要求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电子邮箱,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邮件以“项目名称-投标人姓名”命名。对符合发放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照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或提交材料不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售后不退。
******委员会判定为准。
二、报名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的单位证明;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另需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截图)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事务所公章,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供应商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军队采购网(******) “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截图(2张截图);
(11)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4张截图)
(12)提供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如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需提供项目经理电子证书并由项目经理在个人签名处写本人签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8日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34号楼205(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服务机构:某单位
联 系 人:杨助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 230051
项目负责人:徐工
联 系 人: 徐工
电 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