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关于溪龙乡集镇卫生长效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JNA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溪龙乡集镇卫生长效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商务要求表中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本项目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不约定预付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每半年进行一次支付,满半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次服务费用的80%,剩余20%作为考核金,在年度服务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结合采购人出具的考核结果给成交供应商确认,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的付款申请单和正式发票后如无异议,在10个工作日内付清留存考核金额。 2、考核优秀全额支付预留考核金额,考核优良支付预留考核金额的90%;考核合格支付预留考核金额的80%;考核不合格,全额扣除考核预留金,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及采购人财务结算制度规定的其他资料。 |
付款方式:本项目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不约定预付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每半年进行一次支付,满半年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次服务费用的80%,剩余20%作为考核金,在年度服务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结合采购人出具的考核结果给成交供应商确认,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的付款申请单和正式发票后如无异议,在7个工作日内付清留存考核金额。 2、考核优秀全额支付预留考核金额,考核优良支付预留考核金额的90%;考核合格支付预留考核金额的80%;考核不合格,全额扣除考核预留金,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及采购人财务结算制度规定的其他资料。 4、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
2 | 商务要求表中试运行期 | 本项目服务期的前两个月作为试运行期,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经采购人日常监督未达到预期目标的,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指标计算应付服务费后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需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采购人终止合同后有权根据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启用下一成交候选人。 | 本项目服务期的前两个月作为试运行期,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经采购人日常监督未达到预期目标的,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指标计算应付服务费后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需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采购人终止合同后重新采购。 |
3 | 合同履约期限 | 合同履约期限:总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通过采购人考核的,在服务内容,价格及合同条款均不改变的情形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通过采购人考核的,在服务内容,价格及合同条款均不改变的情形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
4 | 技术商务评分标准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
地 址:******人民政府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张珉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安吉县金融中心1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史建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俞飞翔
质疑联系方式:057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