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我司根据工程项目需要拟组织公开比选,并确定中选人。具体比选事项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诏安县霞洋佳苑及配套项目—诏2021x01地块—室外景观工程-管道非开挖修复
二、项目地点:漳州市诏安县
三、比选内容:管道非开挖修复工作,参选人需提供管道非开挖修复等cctv机器人拍照的影像资料及检测报告,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四、工期:
本劳务分包工程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比选人项目部书面通知单为准。
五、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等,如有新规范标准,以新规范标准为准。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六、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七、评审办法:低价中选法
八、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拾肆万叁仟伍佰元整(¥443500.00);具体各项最高限价单价及工程量详见参选须知附件一。参选人承诺的报价(单价及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九、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参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承担本比选公告所述的比选内容的单位均可参加比选。
2、参选人应满足以下资格审查要求:
(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2)参选人应为漳州市本地企业(核查标准为企业营业执照中住所在福建省漳州市范围含县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具有经有关主管部门年审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公开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文要求
①属住建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住建部资质审批下放试点期间省厅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已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参选人需提供延续后的资质证书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②属福建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其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参选人仍可用原资质证书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参选人按要求提供参选报价承诺函,其报价应符合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
(******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6)参选人须根据比选文件中“比选申请书的编制格式、签署及密封”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
(7)参选人应至现场踏勘并进行技术交底,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现场踏勘情况确认单原件。
(8)参选人应按《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配置表》要求提供履约所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按表格备注要求提供人员的相关证件。
十、比选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具体提交及退还方式详见参选须知。
十一、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方式及地点:参选人于漳州市龙文区下洲花园bc商业区301室处领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接收的方式获取。
2.领取时间:2024年11月8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1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
3.联系人:唐工,联系方式:0596-******。
十二、发布公告媒介
******集团招标采购网(******)中予以公告2个日历天。
十三、其他
************集团列入黑名单的,将不得参与本次招选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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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诏安县霞洋佳苑及配套项目—诏2021x01地块—室外景观工程-管道非开挖修复.pdf
一、项目名称:诏安县霞洋佳苑及配套项目—诏2021x01地块—室外景观工程-管道非开挖修复
二、项目地点:漳州市诏安县
三、比选内容:管道非开挖修复工作,参选人需提供管道非开挖修复等cctv机器人拍照的影像资料及检测报告,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四、工期:
本劳务分包工程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比选人项目部书面通知单为准。
五、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等,如有新规范标准,以新规范标准为准。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六、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七、评审办法:低价中选法
八、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拾肆万叁仟伍佰元整(¥443500.00);具体各项最高限价单价及工程量详见参选须知附件一。参选人承诺的报价(单价及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九、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参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承担本比选公告所述的比选内容的单位均可参加比选。
2、参选人应满足以下资格审查要求:
(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2)参选人应为漳州市本地企业(核查标准为企业营业执照中住所在福建省漳州市范围含县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具有经有关主管部门年审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公开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文要求
①属住建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住建部资质审批下放试点期间省厅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已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参选人需提供延续后的资质证书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②属福建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其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参选人仍可用原资质证书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参选人按要求提供参选报价承诺函,其报价应符合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
(******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6)参选人须根据比选文件中“比选申请书的编制格式、签署及密封”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
(7)参选人应至现场踏勘并进行技术交底,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现场踏勘情况确认单原件。
(8)参选人应按《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配置表》要求提供履约所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按表格备注要求提供人员的相关证件。
十、比选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具体提交及退还方式详见参选须知。
十一、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方式及地点:参选人于漳州市龙文区下洲花园bc商业区301室处领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接收的方式获取。
2.领取时间:2024年11月8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1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
3.联系人:唐工,联系方式:0596-******。
十二、发布公告媒介
******集团招标采购网(******)中予以公告2个日历天。
十三、其他
************集团列入黑名单的,将不得参与本次招选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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