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升级整改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14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J-FG-******-01
******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升级整改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76292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 工期 | 最高限价 |
******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升级整改项目 |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 人民币60.762926万元 |
1. 供应商应对所有的磋商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属性:工程类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根据有关政策,视同为小微企业的其他情形:
①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参加磋商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3.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3.2.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证明:①202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3.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3.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3.3 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3.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3.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4 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与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不存在串通投标的情形,不存在法定利害关系(提供声明函原件)3.5 已成功获取本次磋商文件。3.6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注: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3.8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9日 至 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购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4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4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二)购买磋商文件:
1.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购
2. 现场购买
供应商携带《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磋商文件。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前可访问我司网站:******,在右侧“资料下载”栏下载填写《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3. 网购标书注意事项:
请供应商将《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连同汇款底单一并发至电子邮件(******)到我公司,并注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投包组号。如未注明详情或款项未按时到账导致购买磋商文件不成功,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发送电子邮件后请联系我司(020-******、020-******、020-******、020-******)。
购买磋商文件账户信息:
******有限公司
******银行五羊支行
账 号:************226
(三)现场踏勘:
1. 方式: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由供应商自行踏勘;
2. 踏勘时间:供应商在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1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 现场地点:
从化校区:广州市从化江埔街环市东路767号
天河校区:广州天河区天寿路122号
4. 联系人:
从化校区:廖老师 联系电话:020-******、******
天河校区:冯老师 联系电话:******
******学校踏勘现场。
6. 供应商不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22号
联系方式:岑老师 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联系方式:陈小姐 020-******、020-******、020-******、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 020-******、020-******、02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