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的委托,对佛山市农文旅融合发展宣传推广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c-24jc182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农文旅融合发展宣传推广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60,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以上标准如有最新,以最新的为准。
五、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 按照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邮箱获取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4日期间(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word版和付款凭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
******银行转账形式提交(请备注182+单位缩写),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汇款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银行账号:************23
咨询电话:0757-******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和付款凭证(须显示转账单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七、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09时30分。
八、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会议室。
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磋商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30分。
十、磋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会议室。
十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二、温馨提示:为减少纸张浪费,节约环保,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请双面制作。
十三、联系事项
******农村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11号楼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757-******
邮编:528000
******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层525、526、527单元
联系人:贾小姐联系方式:0757-******/0757-******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
3. 采购项目联系人:夏先生联系电话:0757-******
4. 财务电话(退保证金及开票等咨询):******
十四、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采购代理机构网站(******/)。相关公告 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c-24jc182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农文旅融合发展宣传推广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60,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佛山市农文旅融合发展宣传推广项目 | 一项 | 自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6月30日 | 360,000.00 |
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以上标准如有最新,以最新的为准。
五、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 按照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邮箱获取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4日期间(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word版和付款凭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
******银行转账形式提交(请备注182+单位缩写),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汇款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银行账号:************23
咨询电话:0757-******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和付款凭证(须显示转账单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七、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09时30分。
八、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会议室。
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磋商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30分。
十、磋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文华荟产业园1号楼5层527号会议室。
十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二、温馨提示:为减少纸张浪费,节约环保,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请双面制作。
十三、联系事项
******农村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11号楼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757-******
邮编:528000
******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层525、526、527单元
联系人:贾小姐联系方式:0757-******/0757-******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
3. 采购项目联系人:夏先生联系电话:0757-******
4. 财务电话(退保证金及开票等咨询):******
十四、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采购代理机构网站(******/)。相关公告 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