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清理水面油污、浮泥、漂浮物等专业船只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9-19
环卫清理水面油污、浮泥、漂浮物等专业船只采购合同公告
******服务中心(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水面清理长臂船购销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环卫清理水面油污、浮泥、漂浮物等专业船只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鹤财采计******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详见合同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750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柒拾柒万伍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总价) | 备注 |
1 | ******有限公司 | 水面清理长臂船 | 否 | / | GJ-X-A | 1 | 艘 | 775000.00元 | 775000.00元 | 双动力大型现 代款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产品制造 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确认后方为正式交付甲方。
地点:怀化市鹤城区内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
四、付款方式:
1.验收合格之日起180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95%,即人民币柒拾叁万陆仟贰佰伍拾元整(¥736250元)。乙方在结算每一笔货款前应提供全部付款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乙方承担全部发票税款。
2.剩余部分作为产品质保金,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期满后,经甲方再次对该产品验收合格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剩余的 5% , 即人民币叁万捌仟柒佰伍拾元整(¥38750元),不计利息。
3.乙方收款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杭州萧山所前支行
账号:************2 ******银行账号)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调整,经双方协商后可以书面方式修改或补充,并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9月3日
九、合同主体
******服务中心 | ******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夏雪兵 | 法定代表人:韩吉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地 址:怀化市金海路69号鹤城区行政中心综合楼4楼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三泉王村 |
| ******银行:/ |
| 帐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