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9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产6000台输送机械、4000台环保设备技改项目 | |||
建设地点: | 鹤壁市淇滨区延河路东段北侧317号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鹤壁市淇滨区延河路东段北侧317号,利用现有厂房,对年产6000台输送机械、4000台环保设备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增加喷砂工艺,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不变,产品主要工艺技术是:下料—对料—焊接—机加工—喷砂—组装—喷漆晾干—安装调试—检验。主要设备是新增喷砂机。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劳动定员,现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淇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2)废气:喷砂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排放限值。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喷砂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减震、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打包,交环卫部门处置;收集的粉尘存放于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 受理地点: | 鹤壁市淇滨区延河路科创中心 | |
联系电话: | ****** | 落款日期: | 2024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