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塑封电机和200万台直流电机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20万台塑封电机和200万台直流电机改扩建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嵊州市甘霖镇镇南工贸区悦东路3号
建设内容:项目实际总投资460万元,新增租赁嵊州市甘霖镇镇南工贸区悦东路3号厂区2#厂房1楼和3楼的部分区域(新增租赁面积为4461m2)进行生产活动,增加原有的装配流水线、注塑机等设备的数量,并新增全自动绕线机和车床,采用绕线、嵌线、精车、塑封、装配等工艺,实施精细直流电机的生产,预计新增年产90万台精细直流电机的生产能力,并本项目对原有项目20万台塑封电机和110万台直流电机的BMC塑封料原料厂家进行了更换,即现有塑封电机原料成分将发生一定变动。本项目实施后预计全厂形成年产50万台铁壳电机、20万台塑封电机和200万台直流电机(含本次新增的精细直流电机90万台)的生产规模。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朱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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