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传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成效,大力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弘扬主旋律,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符合条件的单位承办项目服务工作。
一、项目名称
乡村振兴宣传活动项目。
二、项目内容
计划开展一次乡村振兴宣传活动,着力讲好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海南故事”,提升在我省乡村振兴工作在全国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宣传活动计划选定一家媒体机构实施,围绕打造乡村特色产业、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等主题,计划利用7天时间,通过深入市县一线采访调研,收集、撰写相关资料,制作10条官方公众号,刊发6篇新闻报道,撰写5篇调研报告,网站首页发布20条推文,杂志封底3期、杂志封三1期,形象、生动展现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果、典型案例及亮点。
项目拟于2024年11月初启动,2024年12月中旬完成。
三、经费预算
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634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陆万叁仟肆佰元整),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视频图片素材处理费、脚本起草费及依法应当缴纳的所有税费等乙方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询价比选方式
我厅将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评审小组,重点考虑资质业绩(20分)、项目人员(5分)、服务方案(45分)及报价(30分),对各参选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择优比选。(评分标准见下表)
五、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独立策划、宣传发布、媒体资源统筹等能力;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提供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提供单位基本情况简介(简介后请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相关项目案例成果等;
3.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加盖公章)等;
4.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7.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若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的发布时间)。
(二)报送方式
所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6份,加盖单位公章,用密******办公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编制,不接受转包、分包,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
(三)报送日期
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七、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八、签订合同。确定项目承办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898-******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0月18日
一、项目名称
乡村振兴宣传活动项目。
二、项目内容
计划开展一次乡村振兴宣传活动,着力讲好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海南故事”,提升在我省乡村振兴工作在全国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宣传活动计划选定一家媒体机构实施,围绕打造乡村特色产业、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等主题,计划利用7天时间,通过深入市县一线采访调研,收集、撰写相关资料,制作10条官方公众号,刊发6篇新闻报道,撰写5篇调研报告,网站首页发布20条推文,杂志封底3期、杂志封三1期,形象、生动展现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果、典型案例及亮点。
项目拟于2024年11月初启动,2024年12月中旬完成。
三、经费预算
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6634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陆万叁仟肆佰元整),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视频图片素材处理费、脚本起草费及依法应当缴纳的所有税费等乙方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询价比选方式
我厅将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评审小组,重点考虑资质业绩(20分)、项目人员(5分)、服务方案(45分)及报价(30分),对各参选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择优比选。(评分标准见下表)
分类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资质业绩(20分) | 从业资格 | 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含有影视拍摄、宣传片拍摄的范围 | 4 |
项目业绩 | 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承接过国家、省级和市级(含县)乡村振兴宣传报导工作的,每提供一个国家业绩证明得4分,最高8分;每提供一个省级业绩证明得2分,最高6分,每提供一个市级(含县)业绩证明得1分,最高4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协议(盖章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16 | ||
2 | 拟投入本项目 专业人员 (5分) | 项目人员为从事影视视频制作或文字采编工作专业人员的,每1人得2分,最高5分。 证明材料:提供项目人员工作证明(工作证、记者证或加盖公章的单位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 5 | |
3 | 服务方案 (45分) | 总体思路 (9分) | 提出对本次采购范围内工作的理解,明确技术标准、方法、工作重点与难点。 1.总体思路完全满足采购范围内工作要求,思路清晰、理解到位,针对性强的得9分; 2.总体思路基本满足采购范围内工作要求,思路较清晰,具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6分; 3.总体思路欠缺合理性,难以根据实际情况实施,考虑问题不周全得3分, 4.未提供得0分。 | 9 |
实施方案 (20分) | (1)总体工作部署合理,工作阶段划分明确、依据充分,评估工作顺序合理 1.工作部署合理、可操作性强、方法有效得10分; 2.工作部署较为合理、可操作性较强、方法基本有效得7分; 3.工作部署欠缺合理性、逻辑混乱,可操作性一般、方法不突出得4分; 4.不提供不得分。 (2)各项具体工作安排和工作布置的明确、依据充分,工作安排合理, 1.工作安排合理、措施精准、方法有效得10分; 2.工作安排较为合理、措施较为准确、方法基本有效得7分; 3.工作安排缺失严重,缺乏适用性和针对性,措施一般、方法不突出得4分; 4.不提供不得分。 | 20 | ||
进度措施 (6分) | 对项目评估程序和工期安排合理性等方面进行橫向比较: 1.评估程序科学合理,工期安排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程务实得6分 2.评估程序较为合理、工期安排考虑问题较为周全,实施过程较为务实得4分; 3.评估程序不恰当,工期安排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合、难以实施得2分; 4.不提供不得分。 | 6 | ||
后续服务(10分) | 宣传片修改更新服务,积极响应业主需求的, 1.后续服务保障措施完善周全,完全满足业主需求求或优于业主需求的,得10分 2.后续服务保障措施基本完善,基本周全,基本满足业主需求得7分。 3.后续服务保障措施不够完善,不够周全,不完全满足业主需求得4分。 | 10 | ||
4 | 价格 (30分) |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满足比选公告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合同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30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独立策划、宣传发布、媒体资源统筹等能力;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提供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提供单位基本情况简介(简介后请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相关项目案例成果等;
3.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加盖公章)等;
4.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7.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若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的发布时间)。
(二)报送方式
所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6份,加盖单位公章,用密******办公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编制,不接受转包、分包,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
(三)报送日期
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七、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八、签订合同。确定项目承办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898-******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