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度教学用实验仪器 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Z******701 | 2024年度教学用实验仪器设备采购E包(二次) | 170500 | 170500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交货期:20日历天;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6.质保期:2年;
5.7.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包。
(2)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供应商所投产品若为医疗器械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2信用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bidweb/),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应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上传登记,并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4.“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5.代理费用的收取:本项目按照漯财购〔2018〕16号文件和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