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特种玻璃纤维微纤维制品制造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有限公司特种玻璃纤维微纤维制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予以公告。本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有限公司特种玻璃纤维微纤维制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文号:秦开审批环表[2024]第42号
审批时间:2024-9-3
******有限公司特种玻璃纤维微纤维制品制造项目环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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