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编号:〔2023〕12号)
一、比选人
******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谢先生
联系电话:028-******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机场东二路1号
二、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诚邀符合资质的广告代理公司参加。
媒体位置 | 广元盘龙机场航站楼内、航站楼外 |
媒体编号 | PL-1P-G2、PL-1P-G3、PL-1P-G4、PL-1P-G5、PL-1M-DX01、PL-1M-DX02 |
媒体形式 | 落地单面看牌(1个) 落地三面翻(3个) 灯箱(2个) |
尺寸 | 15m×5m(落地看板) 15m×5m×2个(落地三面翻) 18m×6m(落地三面翻) 5m×3m(灯箱) 2m×1.3m(灯箱) |
数量 | 6个 |
经营期限 | 合同签订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最低限价 | 详见比选文件中比选项目情况说明部分 |
三、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比选方式。
四、比选保证金
本项目比选保证金******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应在比选截止时间(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双流机场支行;
******银行账号:************762;
4.资金来源说明:在转账凭证中“用途”一栏注明“广元盘龙机场广告场地租赁经营项目(第二十四次)比选保证金”字样。
五、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广告发布和广告代理(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2.财务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3.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具备交通行业广告经营业绩(比选申请人须提供至少一份交通行业广告经营合同及相应的业主证明材料或付款凭证)。
4.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本比选公告发布时间后的网页查询结果)。
5.其他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出具同意在合同签订时将本项目比选保证金自动转为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场地租赁费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6.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报名。
六、比选文件获取
1.请比选申请人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有限公司院内401室获取比选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资料包括: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凡对本次比选文件提出询问,请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向比选人提交。
注:比选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时应保证填写的单位名称、联系方式、邮箱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比选申请过程中因联系方式或邮箱有误等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七、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有限公司院内4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机场东二路1号
联系人:黄女士、谢先生
联系方式: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