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株洲)建设项目110kV变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株洲)建设项目110kV变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株洲)建设项目110kV变电站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10kV户内变电站一座。本工程总投资4500万元。站址位于株洲市株洲市石峰区联城路,主变:本期规模 2×65MVA;110kV出线规模:本期新建1回;无功补偿:容性无功补偿:2×(4+6)MVar。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及噪声;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生态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站内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应集中堆置,不允许随意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恢复地表状态及土地使用功能; (2)变电站施工应在征地范围内进行,文明施工,集中堆放材料,严禁踩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采取如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1)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2)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 (3)车辆运输变电站施工产生的废料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4)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5)变电站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6)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酒水抑尘。 3、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新建变电站施工时,在施工区域布设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2)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站内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妥善处理,不外排; (3)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弃土弃渣妥善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2)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 (3)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要求,需******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同时在夜间施工时禁止使用产生较大噪声的机械设备,并禁止夜间打桩作业。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对施工过程产生的余土,或临时堆放弃土,应在指定处堆放,顶层与底层均铺设隔水布; (2)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