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能源执法扣押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zb-******1
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能源执法扣押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680000元。
最高限价(元):680000元。
采购需求: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能源执法扣押车采购,具体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
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请潜在投标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无需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开评标,无需到达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电子投标说明:(一)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5、投标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到指定邮箱:******83@qq.com,并与代理公司做好接收确认工作;否则视作投标供应商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6、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撤回。 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7、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2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经采购人负责人同意,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重要提醒:解密用的CA为制作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CA。8、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详见:“******/luban/e-biding”(二)其他相关说明 1、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含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5、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温州市瓯海中心区2号楼6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曹丽捷
联系方式:0577-******
质疑联系人:吴华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703室
联系人:郑先生、唐先生
联系方式:******
传真:/
质疑联系人:唐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
地 址:******服务中心1号楼
传 真:/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57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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