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2024-2025年戊二醛采购通用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2024-2025年戊二醛采购通用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2024-2025年戊二醛采购通用协议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海油发展2024-2025年戊二醛采购通用协议,戊二醛自2020以来是工技公司和天津院的长期需求。为满足2024-2025年戊二醛两家单位需求,故启动今年采购计划。合同自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
************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2024-2025年戊二醛采购通用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7717/01 发标日期 2024年11月01日 主要技术规格 50%戊二醛,25%戊二醛或25%(冬季)戊二醛,具体见供货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具体以订单通知为准。 交货数量 天津地区:戊二醛25%:80000公斤;戊二醛25%(冬季):40000公斤;戊二醛50%:60000公斤。惠州地区:戊二醛25%:200000公斤;戊二醛50%:125000公斤。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须信息公开):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均需包含戊二醛或1,5-戊二醛),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可在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
******/#/administrativelicensing)核实。3.3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须信息公开)投标人在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提供至少1个已完成的戊二醛产品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及到货验收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签字或盖章)、供货名称、数量等内容;到货验收单应有使用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个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单(或结算发票),到货验收单应有使用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同1个年度协议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5)业绩原件备查。3.4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其他要求:无。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一、系统客服热线电话为:010-
******二、系统客服邮箱为:
******(注:该费用用于印刷和邮寄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 |
投诉受理人:叶萍 |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
相关附件下载 海油发展2024-2025年戊二醛采购通用协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购买标书 提示:如已注册,请直接点击“购买标书”,如未注册,请先点击并完成供应商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