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8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有限公司硫酸废水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能力、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79-****** 通讯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安徽路53号涧西区综合办公楼3楼(47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硫酸废水回收利用项目 | 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50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50号, 利用现有车间进行改建,项目不新增占地。主要生产工艺为:废酸液→电解→膜处理→再生硫酸回用。主要设备:电解槽、膜处理装置、储罐等。项目建成后,将本厂区内的酸洗废液处理后回收硫酸再利用,年处理量为720吨/年。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 |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车间应密闭,项目运营期电解工序产生的硫酸雾经集气设施+酸雾吸收塔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生产废水依托管棒事业部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洛铜厂区大循环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循环利用,少量外排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涧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防治措施:营运期对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在厂区设置危废暂存间;该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其他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管理及设备日常维护,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