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烈士纪念馆改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第1号澄清文件
各投标人:
现对嵊州市烈士纪念馆改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文件(项目编号:A******70S000253),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36页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能力:2.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5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5分,最高得0.5分。3.施工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5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5分,最高得0.5分。更正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能力:2.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5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0.5分。3.施工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25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0.5分。
2.招标文件第85页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更正为: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第1号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若与原公告中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1号澄清文件及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
招标人:嵊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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