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薛庄镇下盐店村217KW光伏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费县薛庄镇下盐店村217KW光伏电站项目******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
2.1招标内容与招标范围
费县薛庄镇下盐店村217KW光伏电站项目,本工程为下盐村217.16kWp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控制价655476.04 元,(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建设地点:费县薛庄镇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否则视为无效截图,最终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1日
4.2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过时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ggzyjy.linyi.gov.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12月03日上午09:00时,过时作废。
5.2开标日期:2024年12月03日上午09:00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系统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投标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关于不见面开标的操作请参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jy.linyi.gov.cn)“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
六、投标保证金
根据临公管办【2023】3号文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应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临沂市费县汶泗公路薛庄镇附近派出所对面
联系人:苏主任
电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蒙河路107号
联系人:赵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