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有限公司加氢加油光储充综合站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8月30日-2024年09月0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
电子信箱:******
******服务中心二楼E04窗口
邮编:276000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加氢加油光储充综合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临沂沂河新区华夏路与沃尔沃路交汇处西南角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土地及建筑建设加氢加油光储充综合站,拟建项目对原有办公楼、车间、罩棚进行改造后使用,另外建设油罐区、储氢区、光储充电区及其他配套设施和环保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该项目严格按照批复工艺建设。储油罐采用地埋式,罐体密封性较好,罐体温度稳定。卸油过程产生的油气经一次回收系统回收至油罐车,运至油料供应中心进行处理;储油、加油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二次、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冷凝+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4m高排气筒排放。加大加油站通风及绿化,控制逸散的无组织气体,确保大气污染物外排浓度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的排放限值的要求及相关新标准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该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该项目主要是设备机械噪声,需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使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环境纠纷和噪音扰民。 4、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理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危险废物转移实施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