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生产蜡珠250t、蜡棒50t项目
建设单位:莆田市秀屿区笏石精事达珠宝首饰加工厂
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荔港南大道968号(笏石工业区内)
******有限公司编制了《莆田市秀屿区笏石精事达珠宝首饰加工厂年生产蜡珠250t、蜡棒50t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2月2日通过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审批(莆环审秀〔2021〕44号),2024年2月项目正式开工建设,2023年5月项目正式竣工建设并调试运行。
验收工作开展情况:莆田市秀屿区笏石精事达珠宝首饰加工厂于2024年6月1日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本)要求组织了验收工******有限公司对项目现场进行取样、检测等相关工作。企业于2024年5月编制完成《莆田市秀屿区笏石精事达珠宝首饰加工厂年生产蜡珠250t、蜡棒50t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24年6月1日莆田市秀屿区笏石精事达珠宝首饰加工厂组织召开验收会,本次验收为企业自主验收。
验收小组包括监测单位、编制单位、建设单位(莆田市秀屿区笏石精事达珠宝首饰加工厂)以及一位专家。
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对验收报告提出验收意见,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6月3日-2023年7月1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