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对公共住房零星维修项目(项目名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项目概况:象山花园二期商业、新城市花园四期商业及朱方大厦、九华山庄商办、金山水城四区商业、凤凰家园廉租房等公住产权的商办零星维修;公住产权的未过保的安置房(九华山庄香榭苑、金山水城四区、五区、新城市花园四区、象山花园二期、御带河花园二期)零星维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外墙渗水及雨落水管脱落等维修;
2、建设规模:一年(2024.7-2025.6)内所有维修项目总计不超过150万元;
3、招标范围:象山花园二期商业、新城市花园四期商业及朱方大厦、九华山庄商办、金山水城四区商业、凤凰家园廉租房等公住产权的商办零星维修;公住产权的未过保的安置房(九华山庄香榭苑、金山水城四区、五区、新城市花园四区、象山花园二期、御带河花园二期)零星维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外墙渗水及雨落水管脱落等维修。
4、工期要求:单项工程要求工期:5-30日历天内;
质量要求:合格;
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8日14时30分;
******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7、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无;
8、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本工程设定招标控制价为下浮率5.00%,投标下浮率低于招标控制价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9、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4)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提供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承担过维修工程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注:1.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非公开招标项目无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盖公章),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坏状态。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其它条件:/。
10、获取招标文件(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获取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北京时间09: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
(2)获取方式:当面获取(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常发广场6号楼1115室)或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1、开标时间:2024年8月8日14时30分;
******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评分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4、本工程履约保证金:无。
15、招标代理联系人:鲍工 ;联系电话:0511-******;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常发广场6号楼1115室
******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5日
1、项目概况:象山花园二期商业、新城市花园四期商业及朱方大厦、九华山庄商办、金山水城四区商业、凤凰家园廉租房等公住产权的商办零星维修;公住产权的未过保的安置房(九华山庄香榭苑、金山水城四区、五区、新城市花园四区、象山花园二期、御带河花园二期)零星维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外墙渗水及雨落水管脱落等维修;
2、建设规模:一年(2024.7-2025.6)内所有维修项目总计不超过150万元;
3、招标范围:象山花园二期商业、新城市花园四期商业及朱方大厦、九华山庄商办、金山水城四区商业、凤凰家园廉租房等公住产权的商办零星维修;公住产权的未过保的安置房(九华山庄香榭苑、金山水城四区、五区、新城市花园四区、象山花园二期、御带河花园二期)零星维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外墙渗水及雨落水管脱落等维修。
4、工期要求:单项工程要求工期:5-30日历天内;
质量要求:合格;
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8日14时30分;
******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7、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无;
8、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本工程设定招标控制价为下浮率5.00%,投标下浮率低于招标控制价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9、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4)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提供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承担过维修工程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注:1.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非公开招标项目无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盖公章),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坏状态。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其它条件:/。
10、获取招标文件(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获取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北京时间09: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
(2)获取方式:当面获取(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常发广场6号楼1115室)或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1、开标时间:2024年8月8日14时30分;
******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评分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4、本工程履约保证金:无。
15、招标代理联系人:鲍工 ;联系电话:0511-******;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常发广场6号楼11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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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