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4年9月6日—2023年9月12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恒源众志矿业产能提升改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洪峪村东200米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洪峪村东200米,建设恒源众志矿业产能提升改建项目。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建厂房,通过优化生产线环节,提高生产设备运行参数和推广应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等方式进行产能提升,累计改造皮带线7条,增加设备约20台,噪声治理厂区厂界面积约4000平方米,具体明细如下:1、提高设备产能,改造选型不合理的设备,升级设备装备,加大功率,加宽皮带,提升带速等,在半成品库加装12台给料机,减少产品离析和板结。2、采取降噪措施,保证生产时间。3、推荐新产品,新工艺的应用,针对现机制砂工艺存在的产能低和产品离析现象,在选粉车间外安装两******委员会的投资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02-410611-04-02-102787)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破碎站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MBR工艺)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依托现有)。 2、废气:本项目改建项目废气颗粒物采用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制剂生产线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项目厂区周围设置隔音墙,降低对周边村庄的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新增固废为除尘器收尘灰,除尘灰收集后按石粉出售。 | |||
公众参与情况: | 已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公众参与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 | 受理地点: | 鹤壁市行政服务大厅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 | 落款日期: | 2024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