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动物园拟通过比选方式进行2024年 10月职工疗休养项目采购。诚挚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参与本项目比选,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动物园2024年10月职工疗休养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广东汕头
3.项目要求:
1)10月下旬工作日出发,行程时间不超过8天,包括往返路程时间。
2)本次活动以疗养为主,集体活动时间安排不得超过总行程的一半,行程中不得安排购物环节;行程中所有景点门票、景区内各项费用不包含在报价金额内。
3)疗休养期间安排在一个疗养院或宾馆住宿。
4)疗休养服务方案应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疗休养管理工作意见》(沪府办【2017】53号)。
5)其余交通、住宿、用餐、导游等要求详见附件。
4.******有限公司8人(最终费用按实际发生数进行结算)。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经营范围需包括相关的内容。须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服务范围须包括:国内旅游业务)
3.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法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比选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4.未被列入过上海动物园黑名单的企业法人。
5.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6.入围数量:1家。参加比选公司需满足3家及以上,未满足3家此次比选作废,另行比选。
三、比选申请资料要求
1. 服务方案和对应报价(本报价不含景点的门票、景区内各项费用)。报价文件需按照机票、交通、住宿、用餐等项目分别列出明细报价。
2.比选申请材料必须用信封密封提交,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
3.申请材料内容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介绍、企业过往业绩、技术标提供项目服务方案、商务标按照要求进行报价(所有报价均为一次性报价)、服务承诺、无不良记录承诺等。
四、比选材料递交说明
1.比选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17:00(北京时间)。
2.比选材料递交地点:长宁区虹桥路2381号上海动物园组织人事科。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材料,将不予接收。
4.参加比选的企业可在公告期内,至上海动物园现场勘查和电话咨询。
五、比选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分项目 |
方案及行程安排 | 30分 | 根据各投标人方案(含出行方式、接送车辆、住宿酒店、用餐情况等安排及保险)等方面进行评审 |
质量保证措施及应急服务措 施及方案 | 20分 | 根据投标人所报的关于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应急服务措施及方案情况进行评审 |
特色服务 | 10分 | 对各投标人方案中针对本项目情况所提供的特色服务进行评审 |
人员配备 | 20分 | 对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专业知识技能、管理能力、类似项目从业经历等情况进行评审; 根据项目技术人员的技术能力、人员专业配置情况、执证情况、人员数量、类似项目经验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
项目业绩和经验情况 | 10分 | 根据各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9月起至今)类似项目经验情况进行评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服务同一家单位只计算一次) |
投标报价 | 1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比选结果将在上海动物园官方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381号上海动物园
联系电话:021-******
2024年9月2日
附件:
一、交通要求
1.航班要求:
有直飞条件的出行路线尽量选择直飞航班,航班起降时间应尽量安排在9点至19点之间。
2.旅游巴士车况:
2.1出租单位为信誉好、服务质量高的企业,不使用个体出租车辆(景点临时用车例外)。
2.2车辆全部座位配备安全带,成色新,座椅完好,车厢干净,空调及影音设备能正常使用。
2.3提供的车辆车况良好,有良好的制动性能及安全设施。
2.4有高速公路的区段一律从高速公路通行(天气状况不好或高速公路严重拥堵例外)。
2.5驾驶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故意刁难游客。
3.行程内所涉及交通均由供应商负责,含出发和返程机场接送。
二、用餐要求
1.投标文件应明确用餐标准及午餐、晚餐价格,早餐应为所住宾馆的自助早餐。
2.******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行【2014】9号)中伙食补助费标准。
3.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三、住宿要求
1.******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沪财行【2016】19号)中各地区标准。
2.疗休养安排在一个疗养院或宾馆,行程期间不予变动。
3.住宿标准为双人标房,房间内设施能正常使用,且不会危及游客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在宾馆内发生人身或财产安全问题,全陪导游需负责与宾馆沟通,协商赔偿事宜。
4.宾馆无法提供已预定好的标准房数量临时改用单人房或其它高等级房替代,差价我方不予追加。
5.若因男女人数产生单房差等额外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6.因航班取消、延误等原因等额外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改签费、食宿等,由投标单位承担。
四、导游要求
1.每批次每条线路出行过程中需配备一名全陪导游(注:费用需含在总金额内)。
2.年龄不能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3.应具有任职资格并佩证上岗,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对游客热情周到,能主动与游客交流,能清楚地预告活动内容和集散时间。
4.业务素质好,对景点熟悉,普通话标准,语言流利清晰。
五、保险要求
1.投标文件应列明旅游保险险种、保险金额及保险费,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等,供我方参考选择。保险单须在出游前三天给我方审核,并保证在保险公司官网查询保单生效信息。
2.方案中应包含旅游意外险费用,飞机出行的路线应包含航空意外险费用。
3.******医院就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