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高港分局)邮电业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 ************0J | 泰州市凤凰东路88号 | 86.88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高港分局)邮电业务项目 ******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高港分局)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边、刘圣文、杨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执行,合计人民币1639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
单位地址:泰州市药城大道779号高新区公安分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区中嘉装饰城北区24幢5楼(北区西门第一个路口右拐宏宇陶瓷旁)电梯上五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