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原公告“六、响应文件中第5条响应文件的组成(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①报价函②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行添加)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授权委托书⑤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更改为“①报价函②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⑦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⑧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将原响应文件“目录中的(1)报价函(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注:供应商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更改为“①报价函②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⑦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⑧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注:供应商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将原公告中“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在2024年9月25日上午9时30分前递交到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创建办。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9:30”更改为“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在2024年9月29日上午9时30分前递交到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创建办。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9月29日上午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