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南院区监控系统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hnsggzyjy.hen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医院南院区监控系统工程项目 | ******.96 | ******.96 |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5.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5.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核心产品为:高清网络红外半球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2其他要求:
3.2.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招标代理费用优惠50%,中标金额100万以下的招标代理费用按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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