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有限公司年产24702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1.1期工程:恩诺沙星750t/a、盐酸恩诺沙星750t/a、环丙羧酸4000t/a、2,3,4,5-四氟苯甲酰氯2000t/a)”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24702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1.1期工程:恩诺沙星750t/a、盐酸恩诺沙星750t/a、环丙羧酸4000t/a、2,3,4,5-四氟苯甲酰氯2000t/a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五街以北,临港路以西
调试时间:2024年2月-2024年10月
******有限公司年产24702吨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于2022年2月18日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潍环审字(2022)B11号。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60亩,总建筑面积153752m,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公用工程、污水设施、办公楼等,新购置设备反应釜、离心机、干燥设备、污水设备等。该项目分期建设,目前厂区内已建设1.1期项目,生产装置包括2000吨/年2,3,4,5-四氟苯甲酰氯装置、1500吨/年恩诺沙星系列原料药装置(恩诺沙星750t/a、盐酸恩诺沙星750t/a)、4000吨/年环丙羧酸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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