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医院搬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低价中标法
固定限价:人工单价350.00元/工日(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人工配合车辆搬运单价:260.00元/趟(含税,院内搬运);人工配合车辆搬运单价:500.00元/趟(含税,往浑南院区搬运);气泡保护膜150.00元/捆(含税)。
项目需求: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本次合同期结束后,服务质量好,每年续签,最多续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 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6. 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医院官网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资质证明及报价一览表(密封)现场递交至******医院8号楼117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医院8号楼11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5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 ******
八、******医院所有。
服务需求
一、搬运内容:病床、床头桌、更衣柜、文件柜、器械柜、办公桌、厨宝、呼叫器、热水壶、空调、空调机组、监控设备、鞋柜、吊柜、门禁、库房柜、平车、排椅、陪护凳、处置车、共享椅、防护用品、新备品等物品搬迁至指定地点。
二、已委托第三方对本项目进行了服务费评估编制,评估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三、付款方式:按照实际用人(用车)计算,由被搬家科室确认后用人(用车)数量签字后据实支付费用。
四、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提出意见或建议,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其服务(不合格)导致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赔偿责任。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能完成合同要求的服务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期限内予以更换。
5.甲方因工作需要或政府政策性调整等原因可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事宜。
7.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服务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服务,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或者合同约定工作,甲方有权提出整改,乙方须无条件配合至符合要求。
2.乙方提供的各种凭证票据及与本服务所有发生的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欺诈行为乙方负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遵守院******医院关于进场服务的管理规定,承担劳务服务人员安全的一切法律责任******医院正常诊疗工作,服务时间由甲方确定,如果是为项目改造做准备而进行的搬运服务,应事先与甲方协商后确定好服务时间。如因服务不当引起事故纠纷和设施损坏等其他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服务期间,乙方人员的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应为其搬运人员投保保险,搬运过程中造成或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