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13日(10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联系电话:0791-******
******服务中心(方楼)三楼34-35号窗口
邮编:330039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厅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项目名称: | ******医院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退役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八一大道461号 |
建设单位: | ******医院 |
编制单位: | |
受理日期: | 2024-10-31 |
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公示稿: | |
公参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