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社之镜 世纪光影”新闻摄影图片展照片使用版权及新华社全媒体矩阵推广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邀请******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参加本次协商。
1.采购编号: 浙建航单******号
2.采购项目:“国社之镜 世纪光影”新闻摄影图片展照片使用版权及新华社全媒体矩阵推广项目
3.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4.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国社之镜 世纪光影”新闻摄影图片展照片使用版权及新华社全媒体矩阵推广项目 | 1项 | ****** | 具体内容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5.协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7 需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
5.8为本项目所邀请的供应商;
5.9协商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6.单一来源文件获取方式:书面获取。
获取地点: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7室。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8日起,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4:30(北京时间)。
8.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南面2楼)。
9.响应文件份数:
9.1资信及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9.2技术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0.协商时间:2024年11月15日14:30(北京时间)
11.协商地点: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南面2楼)。
12.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叶丽芳 联系电话:******
地址:******街道绿谷大道238号管委会大楼1101号
******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胡姬璟 联系电话:0578-******
质疑联系人:金巧玲 联系电话:0578-******
地 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7室
(3)监督部门联系人: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
******街道绿谷大道238号管委会大楼1101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