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韶关)年产4万吨汽车气雾剂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有限公司(韶关)年产4万吨汽车气雾剂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 ? ? ? 二、根据你司的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建构筑物包括办公楼、研发中心/控制室、甲类车间、甲类仓库、丙类车间、丙类仓库、公用工程房等,建筑面积约35040.80平方米。建设年产4万吨汽车气雾剂,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灌装机、乳化机、砂磨机、分散机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585.68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763.74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38.24万立方米、柴油消耗量不高于15.91吨、液化石油气损耗量不高于118.44吨、煤油损耗量不高于5.82吨、沥青损耗量不高于0.11吨、溶剂油损耗量不高于1.65吨;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04吨标准煤/吨。
? ? ? ? 三、请你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能源管理体系 分阶段实施指南》(GB/T15587-2023)、《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 ? ? ? 四、请你司严格按照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司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我局留存。我局将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适时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 ? ? ? 五、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如需变更,请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有限公司(韶关)年产4万吨汽车气雾剂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 ? ? ? 二、根据你司的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建构筑物包括办公楼、研发中心/控制室、甲类车间、甲类仓库、丙类车间、丙类仓库、公用工程房等,建筑面积约35040.80平方米。建设年产4万吨汽车气雾剂,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灌装机、乳化机、砂磨机、分散机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585.68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763.74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38.24万立方米、柴油消耗量不高于15.91吨、液化石油气损耗量不高于118.44吨、煤油损耗量不高于5.82吨、沥青损耗量不高于0.11吨、溶剂油损耗量不高于1.65吨;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04吨标准煤/吨。
? ? ? ? 三、请你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能源管理体系 分阶段实施指南》(GB/T15587-2023)、《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 ? ? ? 四、请你司严格按照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司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我局留存。我局将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适时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 ? ? ? 五、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如需变更,请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