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永新工业园区三元前驱体等材料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 - 2024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1-******
******服务中心3楼34、35号窗口
邮编:330000
建设名称: | ******有限公司永新工业园区三元前驱体等材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工业园茅坪工业园(化工集中区内)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永新工业园区三元前驱体等材料项目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工业园茅坪工业园(化工集中区内),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18′31.666″,北纬:27°2′8.120″,全厂占地面积约68.33亩(45552.88m2******有限公司,北面为园区空地。 本项目属新建工程,项目以外购废旧三元锂电池粉料、镍钴合金粉为主要原料,采用湿法冶炼工艺综合回收利用镍、钴、锂、锰、铜、钨、钼等金属。(1)废旧三元锂电池粉料、氧化浸出液处理系统:①硫酸镍/电积镍生产线:以外购废旧三元锂电池粉料、自产镍钴渣为主要原料,经浆化、酸浸、萃铜、中和除铁铝、P204萃杂、P507萃钴、P507萃镍、洗钠、反萃镍、除油、蒸发结晶/电积、干燥筛分/清洗切片、检验包装后得到硫酸镍/电积镍;②硫酸钴/电积钴生产线:以硫酸镍/电积镍生产线P507萃钴萃取液为主要原料,经洗涤、反萃钴、除油、蒸发结晶、干燥筛分/电积、检验/清洗切片、包装得到硫酸钴/电积钴;③电积铜生产线:以硫酸镍/电积镍生产线萃铜萃取液为主要原料,经反萃取、电积、清洗切片、检验得到电积铜。④碳酸锂生产线:以硫酸镍/电积镍生产线P507萃镍余液为主要原料,经沉镍、过滤、除油、蒸发结晶、沉锂、过滤、洗锂、检验、包装等工序得到碳酸锂及副产无水硫酸钠。(2)三元前驱体生产系统:以自产硫酸钴、硫酸镍、硫酸锰为主要原料,经配料、共沉淀、陈化、过滤、洗涤、烘干除铁、检验包装等工序得到三元前驱体。(3)镍钴合金粉处理系统:以外购的镍钴合金粉为主要原料,经碱浸压滤、除杂、调pH、萃取洗涤、反萃、除油、吸附除钼、蒸发浓缩、烘干、检验包装等工序得到钨酸钠、钼酸钠、副产氯化钠。 项目产品方案:三元前驱体7200t/a、硫酸镍3500t/a、硫酸钴1050t/a、电积镍500t/a、电积钴400t/a、电积铜590t/a、碳酸锂2700t/a、钨酸钠340t/a、钼酸钠433t/a;副产品无水硫酸钠24450t/a、氯化钠555t/a。 产品质量标准:三元前驱体产品质量满足《镍、钴、锰三元素复合氢氧化物》(GB/T26300—2010)中H523牌号要求,硫酸镍产品质量满足《电池用硫酸镍》(HG/T5919—2021)中固体Ⅰ型要求,硫酸钴产品质量满足《电池用硫酸钴》(HG/T5918—2021)中固体Ⅰ型要求,电积镍产品质量满足《电解镍》(GB/T6516—2010)中牌号Ni9950要求,电积钴产品质量满足《钴》(YS/T255—2009)中牌号Co9965要求,电积铜产品质量满足《阴极铜》(GB/T467—2010)中2号标准铜(Cu-CATH-3)要求,碳酸锂产品质量满足《碳酸锂》(GB/T11075—2013)中牌号Li2CO3-2要求,钨酸钠产品质量满足企业标准《工业钨酸钠》(Q/321204YQW 01—2024)中一级品要求,钼酸钠产品质量满足《钼酸钠》(YS/T1311—2019)中三级品要求,无水硫酸钠产品质量满足《工业无水硫酸钠》(GB/T6009—2014)中级别II类合格品要求,氯化钠产品质量满足《再生工业盐 氯化钠》(T/ZGZS0302—2023)表1工业干盐标准要求。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改造、安装设备(浸出车间一、萃取车间、电积车间、产品车间、三元前驱体车间),新建浸出车间二、硫酸钠蒸发区等主体工程;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改造(原辅******消防器材室),新建研发楼、循环水站等辅助工程;新建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公用工程;新建配套废气、废水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间(220m2)、危险废物暂存间(50m2)、初期雨水池(总容积1562m3)及事故应急池(总容积817m3)等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投料酸浸废气(废旧三元锂电池、镍钴合金粉)、萃取废气、电积废气、除铜锌废气、干燥粉尘(硫酸钴、硫酸镍、硫酸钠、三元前驱体、钨酸钠、钼酸钠、氯化钠)、含氨废气、钨钼萃取废气、化验室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浸出车间、萃取车间、电积车间、产品车间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及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等。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钼及其化合物、硫酸雾、SO2、氯化氢、VOCs、氨等。 (1)投料酸浸废气(废旧三元锂电池、镍钴合金粉) 投料酸浸废气主要包括投料粉尘和酸浸废气。废旧三元锂电池生产系统和镍钴合金粉生产系统产生的投料酸浸废气各自管道收集后,采取“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尾气通过量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9)排放。废旧三元锂电池生产系统投料酸浸废气外排废气中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硫酸雾、SO2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3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较严值要求;镍钴合金粉生产系统投料酸浸废气外排废气中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钼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氯化氢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3标准要求。 (2)萃取废气 萃取废气主要包括萃铜、萃杂、萃钴、萃镍等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外排废气中硫酸雾、氯化氢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3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较严值要求,VOCs满足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 (3)电积废气 电积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外排废气中硫酸雾满足参照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3标准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较严值。 (4)除铜锌废气、化验室废气 除铜锌废气、化验室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分别通过“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尾气经2根15m高排气筒(DA004、DA012)排放废气。除铜锌废气中硫酸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3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较严值要求;化验室废气中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5)干燥粉尘(硫酸钴、硫酸镍、硫酸钠、三元前驱体、钨酸钠、钼酸钠、氯化钠) 干燥粉尘主要包括硫酸钴、硫酸镍、硫酸钠、三元前驱体、钨酸钠、钼酸钠、氯化钠等生产工序干燥粉尘,各自经过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DA005、DA006、DA011)排放。硫酸钴、硫酸镍、硫酸钠干燥粉尘外排废气中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3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较严值要求;三元前驱体、钨酸钠、钼酸钠、氯化钠外排废气中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钼及其化合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3标准要求。 (6)含氨废气、钨钼萃取废气 含氨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一级水洗+一级酸洗”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钨钼萃取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外排废气中氨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3标准要求,VOCs满足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 (5)无组织废气 通过加强设备的密封性能、定期对密闭式负压收集器检修、加强生产车间通风换气、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以及在生产车间周围及厂区四周进行植被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钼及其化合物、硫酸雾、氯化氢、氨、硫化氢、颗粒物(厂界)、SO2等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以VOCs计)无组织排放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地面拖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投料废气治理废水、酸碱废气治理废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 地面拖洗废水、投料废气治理废水经“除重+过滤”处理后,再与酸碱废气治理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池+中和反应池+沉淀池;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以上废水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和永新县工业开发区综合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较严值后,排入永新县工业开发区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最后排入溶江。车间废水排放口主要污染物总镍、总钴、总锰、总钼排放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标准要求,厂区废水总排放口主要污染物排放可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永新县工业开发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值要求,动植物油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3.噪声控制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可有效减缓生产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1)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碱液喷淋渣、在线监测废液、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化验室废液、化验室试剂包装瓶、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收集后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分别以加衬里的编织袋和桶装密封保存,定期送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 (2)一般固体废物 废包装袋、酸浸渣、铁铝渣、沉淀渣、铜锌渣、钙渣、碳酸钠渣、硅渣、废反渗透膜、废布袋、废水处理污泥等外售综合利用,废电极板、废玻璃纤维滤芯、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库房要求防雨、防风,地面作硬化处理。 5.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原料、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不设置露天堆场;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管理和维护;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重点防治区(浸出车间一、浸出车间二、萃取车间、电积车间、产品车间、三元前驱体车间、原辅料仓库、危废暂存库、酸碱罐区、化验室、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及废水收集、输送、排放系统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加强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一旦发现被污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6.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来自盐酸、硫酸、液碱、硫酸镍、氨水、双氧水、萃取剂等危险化学品在储存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以及废水、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导致的污染物事故性排放引发的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及报告书判定,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综合等级为Ⅲ类,风险综合评价等级为二级。 为防止泄漏,明管明渠,加强设备、管道的密封性和车间通风,经常检查易造成腐蚀的部位,加强设备预防性维修,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物料在贮运及使用过程中的严格管理,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由专人严格管理和使用。建立事故废水“单元—厂区—园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一旦生产区发生事故时,及时收集事故性排放废水等,杜绝事故废水直接排放;应急事故池设为地下,便于废水自流入,并保持事故池日常处于空置状态。设置备用电源、风机和水泵等,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立即停产,及时抢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本项目新建1座总容积为817m3的事故应急池、1座总容积为1562m3的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设置切换装置,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及时收集泄漏化学品及生产废水,杜绝事故废水直接排放。设置备用风机和水泵,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应立即停产,及时抢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在环评编制阶段按要求进行了环境信息公示和报批前公示。 |